中西方监理发展历史概述

 

                       (刘长生整理)

        从1988年至今,中国监理行业已走过28年个年头,纵观中国监理发展到现在的标志事件和起起落落,我们也许从中可以了解为何中国监理行业发展至此境地?读史以明智,对历史的探究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为监理行业的改革发展有一些积极有用的启示和思索。

        何谓“监理”

         “监理”这个词严格来说是舶来品,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动词是supervise。在现在的中国,监理即是代表建筑类某行业的名词,也可以通俗的代表项目“监察和管理”这种行为,“监”是监视、督察的意思,在工程项目行业,即指的是监控督促实现项目计划及目标;“理”,管理、条理、准则,在工程项目行业指的是管理项目现场施工,理顺工程施工数据及各项资料。

        然而,对我国现在很多项目而言,监变成了只观察不管控,理变成了调理各方关系

        国外监理发展

        国外监理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产业革命发生以前的十六世纪。当时的欧洲,建筑师就是总营造师,他们受雇或从属于业主.负责设计、购买材料、雇用工匠,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组织管理。十六世纪后,欧洲兴起了华丽的花型建筑热潮,社会对建筑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师队伍中出现了专业分工,一部分建筑师专门从事设计,另一部分建筑师专门为业主提供建造技术咨询,或受聘于业主专门监督管理施工。这就是社会监督形态的萌芽。这时的监理业务仅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替业主计算工程量和验方。十八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产业革命,大大促进了整个欧洲大陆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建筑业呈现出空前的繁荣。业主已越来越感觉到单靠自己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的困难性,社会监理的必要性被人们所认识。十九世纪初,随着建设领域商品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为了维护各方经济利益并加快进度,明确业主、设计者、施工者之间的责任界限,英国政府于1830年以法律手段推出了总承包合同制。这个制度的实行,导致了招标交易方式的出现,也促进了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此时,社会监理的业务内容得到进一步扩充。其主要任务是帮助业主计算标底,协助招标,控制费用、进度和质量,进行合同管理以及项目的组织与协调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美各国在恢复建设中加快了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自五十年代未至六十年代初,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和国防建设以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求建设许多大型、巨型工程。这些项目投资多、风险大、规模宏大、技术复杂,无论投资者还是承建者都难以承担由于投资不当或项目组织管理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迫使他们更加重视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可行性研究这一方法在建设领域应用以来,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理的业务范围,使其由项目实施阶段向前延伸至项目决策阶段。这样,建设监理就逐步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逐步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

        古代至近代中国监理发展概览

        早在奴隶社会的夏、商、周就有了专事土木建造的“匠人”,同时产生了掌管统治阶级营造事务的“工官制度”,历朝历代相沿承袭,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末期。“工官制度”中的“工”首见于商代甲骨文卜辞中,是当时管理工匠的官吏。他们掌握工程的几何知识和测量定平技术,是工程建设的主持者。到了周朝,“工”易名“司空”,其职能未变,负责“兴事任力”,即测量远近地形.调度民力从事建造活动。进入封建社会,“工”官演化为掌管营造事务的官署的组成部分,一般不再专指一个人,而是指掌管营造事务的所有成员。这种官暑,随着营造规模的扩大和建造技术的提高,曾几易其名。秦设“将作少府”,汉、晋、隋、唐、宋元、明各朝设“将作监”,隋、唐、宋、元、明五朝同时设“工部”,共管或分管营造事务;清朝取消“将作监”,保留“工部”,另设“内务部”,分别掌管坛庙、官署与宫室、范圃的营造事务。原来“工”和“司空”的职能,一部分归官署行使,一部分由“匠人”承担。工官制度在我国延续了几千年,对我国营造事业和建造技术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其名称从“工”、“司空”、“匠人”、“梓人”、“都料师”到“工师”、“监工”、“工匠”等渐渐明晰起来,其职能从综合到专工,由最初的测量、规划、标准、设计到施工、组织、管理集于一身,逐渐分解为监造、工师,而测量、规划、设计、标准、施工和工料估算,渐渐成为独立的专业,其工作性质相当于现在的建设监理工程师。到了封建社会后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萌芽,建设活动中出现了具有商品经济色彩的包工制度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铁蹄踏入中国,一些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开始传入我国,使我国建设活动的经营与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设计与施工进一步分离,出现了专营设计的建筑师事务所(俗称“打样间”)。业主营造房屋,先请“打样间”建筑师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刊登招标启示,营造商进行投标。建筑师帮助业主进行比较、优选。营造商选定后,业主便与之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进入施工后,涉及建筑工程的各方都派督工员,如业主的“东家看工”,建筑师事务所的“打样间看工”,营造商的“总部看工”和“工地看工”,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马路官”。各方从不同的角度对施工过程行使监督权。对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从建国初期到七十年代末的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生产长期被认为是“来料加工”活动,是“吃”国家投资和建筑材料的纯消费行为,否定其物质生产的本质和商品交易的属性,以此形成了一种自然经济色彩浓厚的工程建设管理格局:建设投资由行政部门按条条块块,层层拨付,施工任务由行政部门向各自所属的建筑企业下达,主要建筑材料采取物随钱走的供应方式,随投资向工程项目按需调拨。在这种格局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只是被动的任务的执行者,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因此,政府对他们所参与的工程建设活动,采取单向的行政监督。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程费用实报实销,不计盈亏,不讲核算,工程建设各参与者所关注的重点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为了保进度,不惜投入大量人力,采取兵团式的人海战术。而对工程质量的保证又主要依靠施工单位的自我监督,以致发生了许多事故,吃了不少苦头。八十年代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建设领域,投资开始有偿使用,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逐步实行了招标承包制,施工单位开始摆脱行政附属地位,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转变,工程建设各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得到强化,追求自身利益的趋势日益突出。这种格局的出现.迫切需要建立和健全新的管理体制,特别是在工程质量方面,要求建立严格的外部监督机制,即实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形成企业内部保证和外部监督认证的双控体制。八十年代中后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一种对工程建设活动更全面、更完善的监督方式出现 了, 这就是建设监理制度 。最早应用这 一制度的 , 是利用世行贷款的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 。

        监理业的发展和建筑业发展紧密结合,从建筑业行业工种杂糅到监理工作及工种的独立,体现了工程建造行业对于监理作用的认知发展及工程建造监察管理的必要性。而逐渐有规有章,行业地位明确、向他国优秀模式靠拢学习,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纵观近现代我国监理行业史实可以发现的一贯发展步骤,从鲁布革水电站引水工程引入外资开始,近现代中国监理行业开始确立并明晰。

                                       2016.11